1、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需至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当事人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处提供样本,可当场填写

3、《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